首页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2009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专家应根据申报项目的学科分布等具体情况,从全国范围内遴选在相关研究领域内学术造诣高、学风优良的专家学者组成。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