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五章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五章 第五章 条件保障 第三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将高校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学校预算,保证档案工作的需求。 第三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档案机构提供专用的、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库房,对不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要或者不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馆库,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 第三十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设立专项经费,为档案机构配置档案管理现代化、档案信息化所需的设备设施,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同步进行。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