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00年) 第四章 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一条 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应当接受享受奖学金资格的年度评审。评审工作由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对未通过评审的外国留学生,将根据规定中止或取消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资格。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