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111基地”要积极探索实质性、高水平、可持续的协同合作机制,推进机构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模式,积极承担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大科学计划(工程)、世界一流国际学术期刊建设等项目,鼓励基地人员在国际重要学术组织任职,不断提高国际合作的层次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