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章 组建培育 第六条 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六条 第二章 组建培育 第六条 高校应根据自身整体发展规划,重点遴选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具备冲击世界一流的基础与能力的优势学科,自主寻找世界一流水平的国外合作伙伴,有目标、有重点地建设联合实验室,中外双方共同确定实验室研究方向并共同投入实质性资源进行建设。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