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章 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组建培育 第六条 高校应根据自身整体发展规划,重点遴选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具备冲击世界一流的基础与能力的优势学科,自主寻找世界一流水平的国外合作伙伴,有目标、有重点地建设联合实… 第七条 中外双方应签订法人间实质性合作协议,明确共建联合实验室的责任义务,并落实各自的依托平台。中方单位相关学科应是国内优势或特色学科,依托平台应是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 第八条 组建培育期间中外双方应密切合作,确保联合实验室实质性运行,组织开展国际化科学研究,推进国际化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打造国际化团队和人才队伍,促进国际化资源整合与共… 第九条 中外双方应积极配合,探索实行国际一流实验室运行和管理机制。成立国际学术委员会或咨询委员会;聘请国际一流科学家担任实验室负责人;逐步实行准聘-长聘制和年薪制;注重…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