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 第五章 代理机构 第二十条 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代理机构 第二十条 香港互认基金的管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应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募基金管理或者托管资格。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