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2001年) 第六章 辅导工作的监管 第七十二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2001年) 第七十二条 第六章 辅导工作的监管 第七十二条 派出机构的“辅导监管报告”不负责对辅导对象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生产经营决策是否违法违规、拟投资项目的优劣及风险进行实质性判断。但派出机构可指出中国证监会应关注的问题。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