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2001年) 第六章 辅导工作的监管 第七十一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2001年) 第七十一条 第六章 辅导工作的监管 第七十一条 派出机构报送“辅导监管报告”后,应关注与“辅导工作总结报告”及“辅导监管报告”有关的重大变化事项。发现影响发行上市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七十条 目录 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