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2024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2024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检查对象、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因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等,本次现场检查又发现同类问题且性质严重的,证监会及交易所可以从重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