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2024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2024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检查对象、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拒绝、阻碍现场检查的,证监会可以依法进行处理。 交易所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对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