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2024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检查机构应当自接到检查任务分配通知后,一个月内进场开展工作,两个月内完成检查并报送现场检查工作报告。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检查时限的,检查机构应当提前向证监会注册部门报告,累计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