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2024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检查机构接到任务分配通知后,应当选派具有相关经验且无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组人员不少于二人,设组长一名。

证监会注册部门可以根据检查难度、专业性要求等,对检查组人员数量及构成提出调整建议。证监会注册部门可以派员参与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