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2024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问题导向检查对象由交易所审核部门或证监会注册部门(以下统称审核或注册部门)确定。
在发行上市审核或注册阶段,首发企业存在与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相关的重大疑问或异常,未能提供合理解释且影响审核或注册判断的,审核或注册部门可以将其列为问题导向检查对象。
处于交易所审核阶段的首发企业存在上述情形的,证监会注册部门可以将其列为问题导向检查对象。
在发行上市审核或注册阶段,首发企业存在与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相关的重大疑问或异常,未能提供合理解释且影响审核或注册判断的,审核或注册部门可以将其列为问题导向检查对象。
处于交易所审核阶段的首发企业存在上述情形的,证监会注册部门可以将其列为问题导向检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