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2024年)
  3. 第二章

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2024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确定检查对象

第九条 检查对象的确定方式包括随机抽取与问题导向两种。 第十条 参加随机抽取的企业由证监会注册部门汇总的所有未经上市委会议审议且未参与过随机抽取的首发企业构成。 第十一条 问题导向检查对象由交易所审核部门或证监会注册部门(以下统称审核或注册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检查对象确定后,交易所审核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检查对象和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
第八条 目录 第九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