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2014年) 第三章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2014年) 第三章 第三章 生产过程控制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制定工艺设计文件,设定生产工艺参数。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工艺流程,制定以下主要作业岗位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工艺流程,制定生产记录表单,填写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污染: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配方管理制度,规定配方的设计、审核、批准、更改、传递、使用等内容。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产品标签管理制度,规定标签的设计、审核、保管、使用、销毁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对生产配方中添加比例小于0.2%的原料进行预混合。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根据产品混合均匀度要求,确定产品的最佳混合时间,填写并保存最佳混合时间实验记录。实验记录应当包括混合机编号、混合物料名称、混合次数、混合时间、检验结果、…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和档案,制定粉碎机、混合机、制粒机、膨化机、空气压缩机等关键设备操作规程,填写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和维修记录: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