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进行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