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2010年) 第四章 检验 第二十三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2010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检验 第二十三条 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检验部门同意,不得分包、转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