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提供团体用餐、宴席服务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科学设计菜单,合理安排用餐流程和餐台数量,引导消费者根据用餐人数等因素合理订餐,允许消费者在约定时限内合理调整宴会套餐菜品,并由双方协商处理方案。

提供自助餐服务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建立备餐评估和供餐巡视制度,在取餐区和用餐区分别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按需、适量、多次取餐,对有特殊食用要求的食品进行说明。

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或自有外卖信息系统提供服务的,应当在餐品浏览页面标注食品分量、规格或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主动提示引导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