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0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