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法销售食用农产品涉嫌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