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十八条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食品经营者许可和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应当按照规定的频次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者实施全覆盖检查。必要时,应当依法对相关食品贮存、运输服务提供者进行检查。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