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章 程序 第六条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条 第二章 程序 第六条 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工商部门预先核准名称后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