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因申请人下列原因导致现场核查无法正常开展的,核查组应当如实报告审查部门,本次核查按照未通过现场核查作出结论:

不配合实施现场核查的;

现场核查时生产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

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其他因申请人主观原因导致现场核查无法正常开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