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2009年)
  3. 三、

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2009年) 三、

三、 严格监督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市场开办者切实承担法定义务

(十一) 监督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开办者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 监督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场内经营者依法履行查验或进货查验记录义务。 (十二) 工商所要结合日常巡查,加强对市场开办者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的监督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开办者没有履行对场内食品经营者经营资格审查,发现场内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制… (十三) 引导和督促农村集贸市场推广“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四项制度,引导其规范和诚信经营。 (十四) 工商所应当指导本辖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设立食品安全联络员。 (十五) 加强对配备有必要检测设备的大型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鼓励其对经营的食品进行自检。
(十) 目录 (十一)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