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2009年) 三、 严格监督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市场开办者切实承担法定义务 (十二) 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2009年) (十二) 三、 严格监督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市场开办者切实承担法定义务 (十二) 工商所要结合日常巡查,加强对市场开办者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的监督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开办者没有履行对场内食品经营者经营资格审查,发现场内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制止、报告的,工商所应当监督其改正,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