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2009年) 一、 严格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者经营资格 (三) 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2009年) (三) 一、 严格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者经营资格 (三) 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认真审查食品经营者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必要时,审核发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按照法定的权限与程序,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