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2009年) 四、 切实加强许可和登记注册机构间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十三) 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2009年) (十三) 四、 切实加强许可和登记注册机构间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十三)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注销及吊销情况数据库。依托金信工程,建立健全食品流通许可工作的信息化网络体系。 四、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