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2009年) 四、 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2009年) 四、 四、 切实加强许可和登记注册机构间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十三)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注销及吊销情况数据库。依托金信工程,建立健全食品流通许可工作的信息化网络体系。 (十四) 许可机构与登记注册机构应当整合食品流通许可信息与登记注册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对各类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利用,建立食品流通许可和登记注册管理情况内部通报制度… (十五)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食品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流通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将记录情况纳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 (十二)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