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章 计划 第十二条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计划 第十二条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抽样检验的食品品种; 抽样环节、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抽样工作要求; 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检验工作要求; 检验结果的汇总分析及报送方式和时限;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