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章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计划 第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性、代表性的要求,制定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实现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的有效衔接。 第十一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第十三条 下列食品应当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 第九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