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2023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兵团有考核结果为D级或考核排名连续三年列最后3名情形的,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委托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相关部门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和兵团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和兵团主要负责人。
被约谈的省级人民政府和兵团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有关表彰、年度评奖等。
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兵团有考核排名退步较大或上年度考核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情形的,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相关部门视情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和兵团食品安全办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