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气象卫星数据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按数据共享内容,风云气象卫星数据分为四类。

内部使用数据包括0级数据、科研试验载荷生成的数据及其衍生产品。内部使用数据仅对卫星和载荷研制单位提供。

基本数据是指由风云气象卫星地面系统自动生成的1级数据、2级数据和3级数据。基本数据可向所有用户免费提供。

定制数据是指根据用户特定需求在基本数据基础上再加工获得的衍生数据,或者汇(整)编形成的数据集。定制数据根据用户需求提供。

涉密数据指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数据。涉密数据原则上不对外提供,确需提供的,应当遵守国家和气象部门有关保密规定。

风云气象卫星基本数据目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