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领事认证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领事认证办法(2015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领事认证人员包括领事认证签署人员和领事认证协助人员。 领事认证签署人员负责审核、签署工作。 领事认证协助人员负责受理、制证、收费等事务性工作。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