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三章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动用 第八条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八条 第三章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动用 第八条 编制一般公共预算草案时,可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一般公共预算出现的收支缺口,动用的资金应当编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第三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