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进口管理 第二十七条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进口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个人携带和邮寄音像制品进出境,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按照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