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1994年) 第三章 复制 第二十四条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1994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复制 第二十四条 音像出版单位可以委托国家批准的音像复制单位复制音像制品;但是,不得委托音像复制单位从事音像制品的编审工作。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