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2008年) 第三章 制作经营活动管理 第十九条 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2008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制作经营活动管理 第十九条 音像制作单位须遵守国家统计规定,依法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资料。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