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是衡量支付机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的重要依据。

A类机构:评级结果整体优异,经营规范,无违规情节或违规情节轻微,风险防控能力强。

B类机构:评级结果整体良好,经营较规范,违规情节较轻,风险防控能力较强。

C类机构:评级结果整体一般,违规情节一般,风险防控能力一般。

D类机构:评级结果整体较差,违规情节较重,风险防控能力较弱。

E类机构:评级结果整体差或存在直接被评定为E类的情形。经营中存在严重违规情节,风险防控能力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