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0年) 第二十六条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0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支付业务许可证》(副本)在有效期内灭失、损毁的,比照本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办理。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