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2004年) 第二章 安全评价 第十条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2004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安全评价 第十条 非煤矿矿山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应当与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安全评价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