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将承包单位取得有关许可、施工资质和承揽工程、发生事故等情况载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业绩档案,实施安全生产信誉评定和公告制度。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