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下列事项:
发包单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投入等情况;
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应当依法取得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投入落实、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技术力量配备、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和持证等情况;
违法发包、转包、分项发包等行为。
发包单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投入等情况;
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应当依法取得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投入落实、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技术力量配备、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和持证等情况;
违法发包、转包、分项发包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