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法移民遣返机构工作规定(2023年) 第六章 解除羁押 第二十六条 非法移民遣返机构工作规定(2023年) 第二十六条 第六章 解除羁押 第二十六条 被羁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遣返机构应当立即解除羁押: 办案部门决定解除对其拘留审查的; 拘留审查期限届满的; 拘留审查决定被撤销的; 遣送出境决定被撤销的。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