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法移民遣返机构工作规定(2023年) 第三章 羁押 第十三条 非法移民遣返机构工作规定(2023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羁押 第十三条 遣返机构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按规定开展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由人民警察负责组织实施。羁押女性的场所由女性人民警察负责巡视检查。 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实施巡视检查的,视频录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