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法移民遣返机构工作规定(2023年) 第三章 羁押 第十二条 非法移民遣返机构工作规定(2023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羁押 第十二条 遣返机构应当根据被羁押人员情况实行分区羁押,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不同性别人员应当分别羁押。女性被羁押人员的直接管理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