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10年) 第八条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10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