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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2017年12月31日前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依次完成以下尽职调查程序:

开展电子记录检索和纸质记录检索,识别账户是否存在任一非居民标识。应当检索的纸质记录包括过去五年中获取的、与账户有关的全部纸质资料。

金融机构利用现有信息系统可电子检索出全部非居民标识字段信息的,可以不开展纸质记录检索。

询问客户经理其客户是否为非居民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