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非居民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税收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