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统称国内税收法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